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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者卡


读者办卡须知

(一)读者卡办理

      1.本院职工:凭申请表、工作证和身份证到国家农业图书馆一、三层服务台办理读者卡。工本费20元,押金100元。最多可借西文书2册和中文书4册。调离本院时,须还清书刊资料,并将读者卡交回。读者卡有效期为一年,到期后凭工作证免费注册。

      2.本院研究生:凭申请表、学生证和身份证办理读者卡。工本费20元。最多可借西文书2册和中文书4册。学生毕业或者调离本院时,须还清书刊资料,并将读者卡交回。读者卡有效期为一年,到期后凭学生证免费注册。

      3.院内离退休人员:凭申请表、身份证和退休证办理读者卡。工本费为20元,押金100元。最多可借西文书2册和中文书4册。读者卡有效期为一年,到期后凭退休证免费注册。

      4.院聘客座研究人员:凭申请表、身份证和聘用证书办理读者卡。工本费为20元,押金100元。最多可借西文书2册和中文书4册。读者卡有效期为一年,到期后凭聘用证书免费注册。

      5.院外人员可选择A卡或B卡:
     (1)A卡:凭申请表和身份证申请办理读者卡,工本费为20元、押金800元。可最多借西文书1册和中文书4册。读者卡有效期为一年,到期后凭身份证注册,年度注册费50元。
     (2)B卡:凭申请表和身份证申请办卡,工本费为20元、押金1000元。可最多借西文书2册和中文书4册。读者卡有效期为一年,到期后凭身份证注册,年度注册费50元。

(二)临时阅览管理

     1.临时到馆读者可凭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阅览。
     2.有复印、扫描等消费需要的读者须凭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办理临时阅览卡,临时阅览卡押金20元,消费充值若干,充值可用于馆内消费。临时阅览卡需当日交回,并索回押金及消费充值余额。
     3.临时阅览卡可阅览、复印、扫描等,不能外借图书。

(三)读者卡年度注册

     “国家农业图书馆读者卡”实行年度注册制度,读者应在办理读者卡期满一年一个月内到馆办理年度注册。期满1年未能如期注册的读者卡将被暂停使用。期满5年未注册的读者卡将被作废。

(四)读者卡退卡

     退卡须不拖欠滞纳金和罚款,并还清所借图书,由本人持读者卡和押金收据取回押金;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,还须同时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。

(五)读者卡挂失和补办

     读者卡丢失,须到办证处或电话通知办证处挂失。如找到原读者卡,凭本人身份证到办证处解除挂失,则可恢复该卡使用;若未找到原读者卡,凭本人身份证交工本费补办新卡,原卡同时作废。

(六)读者卡使用须知及借阅期限

     每人限办卡一张,读者卡只限本人使用,请勿转借。读者可以在网上(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文献信息平台http://www.nais.net.cn/)、打电话或者到图书馆内进行图书预约。
     持卡者须遵守借阅规则,每册书借阅期限30天。所借图书到期无人预约可办理续借手续,每册书只能续借一次,期限为30天。读者须按时还书,图书逾期未还须交纳滞纳金。如违反我馆规章制度,我馆有权停止读者卡的使用。

(七)逾期缴纳滞纳金

     读者须按时归还图书,逾期未还图书将按每天0.10元收取滞纳金。有逾期未还书的读者将不能继续借书或预约借阅图书。

(八)图书损坏

     若图书有撕或损坏,按每页1元赔偿;若影响整本书使用,则按整本书价格赔偿。

(九)图书丢失

     中文图书:区别不同出版年代,分别按图书原价的5倍至10倍赔偿。十年以内出版图书按原价的5倍赔偿;十年(含十年)以上按原书价格10倍赔偿;1980年以前出版的图书重新估计后(按物价上涨水平计算), 按估价的10倍赔偿。
     西文原版书:按原价10倍赔偿;成套多卷图书:遗失其中1册或数册,按整套价格予以赔偿,赔偿后不得索取其他卷册;1980年前出版的外文图书重新估价后(按物价上涨水平计算),按估价的10倍赔偿。
     赔偿后,读者又找回原书,所赔款项可如数退还本人,但须按借书逾期缴纳滞纳金制度处理,但滞纳金收取总数不超过该书定价的50%。

(十)读者卡办卡时间和地点

          办卡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:00-11:30,下午13:30-17:30,休息日与节假日停办。

          办证地点:三楼借阅大厅。

          联系电话: 010–82105217